中韩文化广场东侧地块种植经济观赏型作物种植服务项目(2025年观赏型油菜花)招标公告
2024-11-1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文化广场东侧地块种植经济观赏型作物种植服务项目(2025年观赏型油菜花)已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北舍村村民委员会。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韩文化广场东侧地块种植经济观赏型作物种植服务项目(2025年观赏型油菜花)
2、项目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北舍村境内
3、项目规模:位于中韩文化广场东侧长江路以南、合心河以北、五台山路以东、峨眉山路以西,种植地块面积280亩,种植品种为麦类(大麦或小麦);中韩文化广场东侧新都路南、长江路北、峨眉山路西、东山路东区域,种植地块面积约700多亩,种植品种为油菜花,本项目预算价为55.45万元。
4、种植周期:种植季节为春季,种植具体种植时间和土地移交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达到旅游观赏景观效果。
6、招标范围:中韩文化广场东侧地块种植经济观赏型作物种植服务项目(2025年观赏型油菜花),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报价清单)。招标人保留对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需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承担本项目实施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服务要求的能力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自2021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种植维护观赏型农作物景观的业绩,投标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及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1月 25日9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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