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港油田第四采油厂洗井清蜡车采购-谈判招标公告

2024-11-13

项目名称: 大港油田第四采油厂洗井清蜡车采购-公开谈判
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物资为大港油田第四采油厂洗井生产所需洗井清蜡车1台,资金计划已通过大港油田公司第三批投资计划非安装设备下达,采购计划经物资设备部审批,具备采购条件,公开谈判,定商定价。
项目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项目类别: 物资类
项目分类: 其他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分支机构3.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查询)。参加谈判供应商必须为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制造授权代理商(代理商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代理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材料),具备开具机动车辆销售发票能力(提供2022年1月1日至谈判当日期间开具过的机动车辆销售发票原件复印件)。整车制造商具有国六B阶段产品公告、免征公告(免征车辆购置税公告),取得国家3C认证,具有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等机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车(油田车)生产资质;台上设备制造商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锅炉制造)【制造商提供(或代理商提供制造商)相应公告、证书原件复印件)。整车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ISO9001:2015或者GB/T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ISO14001:2015或GB/T24001-201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ISO45001:2018或GB/T45001-202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制造商体系认证范围包括车辆制造,代理商体系认证范围包括车辆销售)。3.2准入要求:须具备大港油田准入且为正常状态(以谈判当日市场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为准),准入范围包括投标标段物资对应品类分类码(22040508)。3.3业绩要求:/。3.4人员要求:/。3.5信誉要求:①最近三年内(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谈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 11 月 13 日至2024年 11 月 18 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获取电子版谈判采购文件。4.2 谈判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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