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京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01#住宅楼等22项)太阳能光伏系统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2024-11-14房山区京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FS16-0001-0018地块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核)〔2022〕6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市城投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点为青龙湖镇01街区,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出资比例为100%。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房山区京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01#住宅楼等22项)太阳能光伏系统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房山区京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01#住宅楼等22项)太阳能光伏系统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164426.06平方米合同估算价650.123844(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青龙湖镇FS16-0001-0018地块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58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包含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立项(发改委立项)、供电局并网方案获取、图纸二次深化设计、光伏发电系统的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和并网发电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桥架、电缆、控制及并网系统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保修等工作,与政府和供电相关部门协调办理项目立项、建造、验收、并网发电等各种手续,确保验收一次性顺利通过。
2.6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新]及以上资质,近/年/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9日09时00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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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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