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工务段宁阳东线路车间徂阳工务维修工区与新泰线路车间东都工务维修工区安装量子能采暖炉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4-11-14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工务段宁阳东线路车间徂阳工务维修工区与新泰线路车间东都工务维修工区安装量子能采暖炉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济南工务段宁阳东线路车间徂阳工务维修工区与新泰线路车间东都工务维修工区安装量子能采暖炉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济南工务段宁阳东线路车间徂阳工务维修工区与新泰线路车间东都工务维修工区安装量子能采暖炉共1个包件,两个地区,地区1:宁阳东线路车间徂阳工务维修工区;地区2:新泰线路车间东都工务维修工区,不分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货款结算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服务水平,有较强经济实力的制造商。
3.1.3.投标人不存在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或招标物资供应中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且仍处于处罚期的情况;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期内,通过“信用中国”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不得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1.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近半年未有“单位行贿”(单位)、“行贿”(个人)的记录。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停业、歇业、待破产状态的企业参加投标;不接受两个及以上投标人为同一人的形式,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3.1.7.投标人应为量子能供暖设备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投量子能产品应具备有效的3C产品认证及检测报告,热效率不低于170%。
3.1.8.投标人的自然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4年11月14日 08:30至2024年11月18日 16:30(北京时间)(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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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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