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硫磺沟煤矿破碎机维修征集竞争性谈判谈判公告
2024-11-14由于该设备使用时间长,状态较差,需对此破碎机升井进行维修。由于矿方不具备维修破碎机的能力,现需要有该设备维修资质的厂家进行维修。
1.2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破碎机维修项目
1.3 结算期限及比例:维修完成验收合格后付 90%,质保期自安装、调试合格使用后计算,保期满后付 10%质保金(无息),质保期一年。
1.4 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山能财司承兑汇票。
1.5 报价要求:总价及分项报价(税率 13%)。总价及分项报价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报送,不同时报送的,视为报价无效。
涉及使用甲方水电、住宿等须收费,相关计量工具须由甲方确认。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地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2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方需提供的企业资质、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维修破碎机维修资质证书。
2.3 项目经理要求(如有):无;
2.4 财务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5 信 誉 要 求 : 未 被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山东能源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2.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业绩要求
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1月14日起至2024年11月17日23:55时 止 (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获取谈判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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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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