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力建设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南区市政道路工程一期水泥稳定碎石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4-11-14
一、采购条件

受电建市政公司山东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以公开询比采购方式进行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南区市政道路工程一期项目(以下简称“使用项目”)的水泥稳定成品料材料采购,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南区市政道路工程一期项目包括:双向6车道主干路,共1条;②双向4车道次干路,共4条;双向2车道支路,共2条;④完善补充相应道路的工业给水、生活给水设计;⑤增加配套高压线路设计,约10公里。以上道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路灯、弱电、箱涵、雨水、生活给水、工业给水等8项工程。

2、采购范围

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南区市政道路工程一期项目水泥稳定成品料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水泥稳定成品料

水泥含量4.5%

160320

合计

160320

     

4、交货时间

以使用项目的实际订单为准。

5、交货地点

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南区市政道路工程一期项目(幸福家园附近)。

6、质量要求

6.1 水泥稳定成品料基本要求: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应符合行业标准 JTG/T F20-2015。

6.2 本合同项下货物应符合设计规范以及图纸的要求。

6.3 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7、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付款形式为银行转账。先货后款,按月结算。买方每月25日至次月 25日为一个统计月。卖方每月2日至次月2日号前(遇假期则顺延)将上月内所送货物的送货单(供货方保存联)汇总后向买方指定人员提交对账清单,对账无误,双方确认后,卖方持本期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材料结算单》到买方办理本期结算款70%的付款手续;卖方全部送货完成后支付至结算款的90%;买方工程验收合格后(预计2026年12月31日)支付至结算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完工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24个月,期满30日内质保金由买方扣除因材除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一次性返还。

8、其他

本次采购数量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进场验收合格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致使某种材料取消或材料实际供货与询比采购规格、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的条件: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水泥稳定成品料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供应商(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提供代理生产厂家)的水泥稳定成品料拌合站至交货地点的运输距离不超过50公里,该项目自挂网之日起,凡参与响应的供应商与项目现场人员双方确认运距,并进行实测实量,最终将双方确认签字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进行上传。

4、投标人应具类似的供货业绩,自2021年至今签订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数量和合同总金额)。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22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22日15时00(北京时间)前(登录后查看)获取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比采购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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