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本部营业用房22F、23F研修中心会议系统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141.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本部营业用房22F、23F研修中心会议系统工程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ZJZB-
1.3项目规模:项目地点为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嘉陵江路交口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本部;预算金额为105.4365万元(含增值税)。
1.4招标范围:分行22F、23F拟装修改造为分行研修中心,两层套内使用面积约2447.3平方米。按照集中采购有关规定,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会议系统供货商,负责项目图纸设计范围内的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综合布线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四章 需求清单。
1.5交付期:需配合装修进度,暂定30日历天完成交付。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本项目确定1家中标单位。
1.7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93.03万元(不含增值税)。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2.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证书。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4)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被交通银行列入其禁用或退库供应商名单。
2.5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2.6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11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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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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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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