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第一人民医院声阻抗仪、电脑中频治疗仪等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14项目名称:西畴县第一人民医院声阻抗仪、电脑中频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20.2
最高限价(万元):120.2
采购需求:西畴县第一人民医院声阻抗仪、电脑中频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并一次性通过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容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供应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1)西畴县第一人民医院声阻抗仪、电脑中频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生产商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2)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磋商申请)、所投产品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1-14 16:53至2024-11-22 23:55,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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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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