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海河路193号院供配电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24-11-14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漯河市郾城区海河路193号院供配电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50059.99元
最高限价:350059.99元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郾城区海河路193号院供配电改造工程,位于漯河市海河路,本工程新建一台315KVA变压器,总容量为315KVA。单电源供电。现有多层住宅楼2栋,住宅55户,用电方投资从电源点T接出线,采用电缆敷设接入变压器。(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工期:50日历天;
3、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4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2.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响应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证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工作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到17:3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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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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