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兴业银行广州分行社保医保个账服务系统软件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兴业银行广州分行社保医保个账服务系统软件项目,招标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兴业银行广州分行社保医保个账服务系统软件项目

2.2项目编号:ZB-1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采购内容:为满足招标人社保医保个账业务发展需要,拟采购社保医保个账服务系统软件。

2.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系统软件交付并成功上线。

2.6最高限价:29.5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供应商;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投标人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兴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兴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兴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此项由招标人代表现场说明)

3.3在参加本项目的前3年内,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与招标人无经济纠纷。(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9最近三年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上述均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10最近三年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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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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