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矿智维(辽宁)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513-023材料-矿用重型生产汽车-柴油发动机用进口冷却液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鞍矿智维(辽宁)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513-023材料-矿用重型生产汽车-柴油发动机用进口冷却液(AGAKZWHGXHD241114168643)采购人为鞍矿智维(辽宁)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室,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项目名称:鞍矿智维(辽宁)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513-023材料-矿用重型生产汽车-柴油发动机用进口冷却液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1)流通型营业执照(2)生产型营业执照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生产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流通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提供投标品牌产品销售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有效)。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其他要求:(1)要求投标产品通过康明斯重负荷长效冷却液工程标准CES14603认证的冷却液,提供康明斯CES14603认证材料。
进口品牌对应产品型号要求与《康明斯公司说明函》(见附件1)一致。
(2)投标商需能与鞍矿智维(辽宁)科技有限公司及进口品牌制造商签订三方协议,同时需提供与进口品牌制造商共同盖章的承诺书(承诺书样式见附件2)。
生产型企业或进口品牌制造商投标不需要。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4日1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9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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