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玛曲县格萨尔民俗文化中心节能提升改造项目正常公告

2024-11-14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玛曲县格萨尔民俗文化中心节能提升改造项目,由玛曲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玛曲县格萨尔民俗文化中心节能提升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玛发改字【2024】32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玛曲县格萨尔民俗文化中心节能提升改造项目

2.2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改造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改造内容:屋面改造,外墙改造、门窗改造,屋面雨水管改造,水、暖、电等设施改造。

2.3 招标范围:实施方案设计的所有内容(详见实施方案及工程量清单);

2.4 本项目拟划分为一个标段;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施工地点:玛曲县尼玛镇;

2.7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7月1日

2.8 资金来源:政府一般债券资金。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格预审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3证及以上,其他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3.2 根据甘建建 2015(436)号文件第十四条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

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根据甘建建(2020)66号文件规定,项目机构组成人员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组成的管理团队,均要求具有合格的岗位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投标人请依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上报工

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

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格式

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信息表》一致。

3.5依据《甘肃省社会信用条例》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

站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或已修复失信,信用信息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查询和使

用。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根据《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召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甘建建(2015)436号,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角定合格投标人。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下少于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5、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4日18时00分至2024年11月19日18时 0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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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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