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行个人逾期贷款清收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14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行个人逾期贷款清收外包项目

二、项目简介

1.采购类别:外包服务。

2.采购内容:采购两家个人逾期贷款清收外包项目供应商(律师事务所),由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完成个人逾期贷款清收服务(非诉讼),包括:(1)向债务关联人(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担保人,下同)催收债务,并维护诉讼时效;催收方式包括电话催收、上门催收等;(2)调查、寻找债务关联人财产线索等;(3)代为发送催收通知书;(4)其他约定的催收工作。

3.服务范围:对个人逾期贷款进行清收。

4.服务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首期服务期内预计采购金额为 180 万元(不合税)。首期服务期到期前,我行可根据供应商考核评价及市场情况决定是否签订后续协议。服务期内,我行对中标人是否取得具体订单不作承诺。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中标人数量:两家。

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a)基础费用57元/笔(不含税)(评审权重10%);

b)每一类逾期天数(自然日)分段的最高限价及评审权重如下:

类别

逾期天数(自然日)分段

服务费率最高限价(不含税)

评审权重(%)

A类

60天以下

委托当月回收率18%以下,服务费率2.17%

20

B类

委托当月回收率≥18%,服务费率

2.83%

25

C类

61至90天

委托当月回收率10%以下,服务费率费率2.83%

20

D类

委托当月回收率≥10%,服务费率费率3.30%

25

(1)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限价,投标人各项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2)结算服务费用(每笔)=基础费用(含税)+收回贷款本息金额×各逾期天数(自然日)分段对应的服务费率(含税)。

(3)服务期内的具体服务费用金额以实际的业务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授予供应商协议总金额及年度总金额。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律主体资格,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国家司法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网站(https://credit.acla.org.cn/)公示行政处罚信息、行业处分信息。(提供《廉洁承诺书》及“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网站查询截图)。

4.存在监督与被监督关系的外包项目服务商是同一家公司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提供《廉洁承诺书》)。

5.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廉洁承诺书》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截图或信用报告)。

6.投标人或其所投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提供《廉洁承诺书》)。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提供《廉洁承诺书》)。

8.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提供《廉洁承诺书》,提供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名单和关联企业名单):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提供《廉洁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领取:

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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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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