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智能仓库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14二、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
交付地点 |
交付时间 |
1 |
智能仓库设备采购项目 |
套 |
1 |
90.00 |
招标人指定地点(湖州) |
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 |
注:1.投标报价包括采购标的的设计、生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操作培训、维修、技术服务、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交付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项目为单位,投标人必须以项目为单位进行投标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否决,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向他人转让。 5.选取1家成交供应商。 |
四、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计划下达
五、报价方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报价方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报价,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报价方须提供2023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报价方须提供《报价方资格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报价方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价方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报价方须提供《报价方资格声明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报价方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报价方须提供《报价方资格声明函》】。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一)发售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08:30—11:30,13: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
(一)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9日13时30分
(二)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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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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