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编制13号煤层开采可行性论证报告项目公告

2024-11-14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22第一百一十五条(矿井第一次采用放顶煤开采,或者在煤层(瓦斯)赋存条件变化较大的区域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根据顶板、煤层、瓦斯、自然发火、水文地质、煤尘爆炸性、冲击地压等地质特征和灾害危险性进行可行性论证和设计并由煤矿企业组织行业专家论证)的要求。现需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芦子沟煤业13号煤层放顶煤开采可行性论证报告。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根据顶板、煤层、瓦斯、自然发火、水文地质、煤尘爆炸性、冲击地压等地质特征和灾害危险性对芦子沟煤业13号煤层进行可行性论证,出具相关报告,并取得相关批复。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编制。

2.4服务地点:芦子沟煤业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矿井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煤炭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煤层开采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与供应商注册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11-14 17:30至2024-11-18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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