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银行2024-2025年互联网仿冒与敏感信息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招标公告
2024-11-13二、项目编号:HFZ
三、项目说明:
1.项目概况:为了加强网络钓鱼、敏感信息泄露主动侦测、查封率报送、通告机制的建设,提升我行监测处置能力,避免因互联网留存与我行相关仿冒网站、仿冒APP及仿冒PC客户端导致非法金融交易活动及敏感信息泄露,特启动本次互联网仿冒与敏感信息监测服务项目。
2.进场时间: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入场。
3.服务周期:自供应商进场之日起一年。
4.报价方式及合同形式:总价形式。
5.包号划分:一个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原厂商或代理商。若供应商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供应商须具有CCRC(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风险评估服务资质认证(二级及以上)或CNITSEC(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风险评估类服务资质认证(二级及以上)或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例在政策性银行总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或国有大行总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渤海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进行信息安全相关服务工作的实施案例(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评估、互联网敏感信息监测、网站监控和应急响应等)。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五、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工本费:3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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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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