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河北联通能耗分路计量电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14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采购内容:采购交流智能电表2454套、直流智能电表27套设备及其安装、调测。
1.1.2项目预估规模:预估预算金额849.51万元(不含税)。
1.1.3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
1.1.4主要技术参数: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1.1.5交货期:采购订单之日起,28天内完成所有设备到货、现场安装、施工调测等工程交付。
1.1.6交货地点: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1.1.7保修期:终验合格后36个月
1.3 本项目设置总价806.4266万元(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分项最高限价详见附件:最高限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2、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书。
2.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以下资质之一,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4、投标人须提供交流智能电表(8回路)一只、开口式交流互感器一只,样品依据技术规范书要求配置。
2.5、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境内自2022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合同以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日期为准)同类合同业绩总额(含税金额)累计500万元以上,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固定金额合同、框架合同均须提供完整合同文本扫描件及附件扫描件,框架合同需同时提供相应采购订单扫描件。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金额为准。上述合同均须提供至少一张与其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同时提供相应发票在税务局官方网站检验真伪的网页截图(合同原件及发票原件备查)。
(2)须以列表形式提供合同买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注:同类业绩是指销售给最终使用用户的计量电表类业绩。
2.6、投标人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股东构成等相关材料及承诺书。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投标单位应为设备制造商,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9、本项目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期内)”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处理期内)”的企业的投标申请,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申请,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2.10、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2.11、投标人须承诺具备支撑中国联通电子商城运营能力。
2.12、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或河北省分公司黑名单禁入期的投标人,不接受黑名单禁入期内的投标人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5日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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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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