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2024年专职消防队伍对标建设新增个人防护器材和易耗抢险救援器材灭火防护服招标公告

2024-11-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分公司2024年专职消防队伍对标建设新增个人防护器材和易耗抢险救援器材灭火防护服公开招标,招标人为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物资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油气田分公司2024年专职消防队伍对标建设新增个人防护器材和易耗抢险救援器材灭火防护服公开招标。
2.2 项目概况: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专职消防队伍对标建设新增个人防护器材和易耗抢险救援器材项目所需灭火防护服728套招标控制价为233.6152万元(不含税),已完成物资需求计划提报,获西南油气田公司批准,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CG240910256927)、川中油气矿(CG241008741774)、蜀南气矿(CG241014907899)、川西北气矿(CG241015299621)、净化总厂(CG241022605002)采购计划已通过PDSC系统接收,技术文件已确定,资金已落实,现已具招标条件。

项目估算金额:233.6152万元。

项目单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2.3 招标范围: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专职消防队伍对标建设新增个人防护器材和易耗抢险救援器材灭火防护服。供货范围详见技术规格书。标的物资编码为:45050102。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限价单价

(元/不含税)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灭火防护服(物资编码:45050102)

详见技术文件

灭火防护服技术规格书

3209

728

 

注:本次招标采购结果将发布为西南油气田管理目录,目录有效期一年,仅适用于本项目采购计划的实施。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233.6152万元 (þ不含税,¨税率暂定13%),单价或总总价超过对应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5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

2.6交货地点:四川、重庆区域内,具体地址由需求单位另行通知。

2.7交货期:中标通知书下达后30个日历日内具备交付条件,按用户要求送货到指定地点,不满足交货期的投标将被否决。

2.8质量标准:满足现行法律法规、行政主管部门和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及其上级单位相关规定,符合项目适用的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2.9 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并提供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工程及服务项目:

□不允许分包。

□允许,允许分包内容及要求:                            /                                

物资及服务项目:本项目

R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允许代理商投标。

☑物资: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

□服务: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服务商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同一服务商对同一项服务仅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出现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服务时将被否决投标 ;                   。

□其他情况:     

*3.3资质要求:

□有要求,资质要求:

☑无要求。

*3.4人员资格和要求:

□有人员要求,人员要求:        /      

☑无人员要求。

*3.5技术要求:

R有要求,具体要求: 投标产品必须满足《灭火防护服技术规格书》中第一部分 通用技术要求中第3.1.1中1)条《供货商证书要求》、3.3.5条《投标过程提供的文件》,第二部分 专用技术要求中第1条《采用规范、标准及法规》、第4条《技术参数要求》中“*”条款,第6.2条《质保期》。响应方式为:投标人应对照需响应的条款逐条说明其资质、证书、投标产品参数等,不能以“满足”、“同意”、“优于”等笼统语言进行响应。

£无要求。

*3.6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自己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 6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R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本次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不少于 3 份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1份合同为1份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表中产品的性能或技术参数应与本次投标所提供产品相近,提供此业绩的销售合同、发票扫描件(可隐藏价格),需列明销售业绩清单包括销售产品型号、名称、签订单位、使用单位、使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无业绩要求。

*3.7财务要求:

*3.7.1þ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þ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页、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页、会计师事务所盖章页、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页等组成审计报告的所有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需提供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3.8信誉要求

*3.8.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8.2 投标人2021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若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地方政府以及分公司质量监督检查中,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事故,其投标资格将被否决。

*3.8.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8.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3.8.1-3.8.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3.8.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3.9其他要求:

*3.9.1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所投产品采用全部技术无侵权。

*3.9.2投标人须按照<履约承诺函>格式进行履约承诺。 

如果技术规格书中投标人资质、业绩、应提供的证书等有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不一致的,则以“投标人资格要求”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任一“*”条款将被视为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须按照附件<履约承诺函>格式进行承诺。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1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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