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安全设施完善炼油一部二重催锅炉给水系统隐患治理乏汽回收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2024-11-152.1 项目概况:
(登录后查看)受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实施地点在大庆石化公司炼油一部装置区内。
总价最高限价:166.75万元。
中标价格执行固定总价(含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设备包装费、安装调试指导费等)。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龙凤库或需方现场。
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四个月内交货。
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后,凭全额发票办理入库手续,财务挂账后付60%;安装调试合格后,凭调试合格报告单付30%;留10%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18个月或安装调试合格运行12个月,先到为准)满后,如货物无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一次付清。如果买方自身原因在设备入库后12个月内未进行安装调试,视为设备安装合格,余款过质保期后凭使用单位确认的《物资质量保证金付款申请单》付清。大庆石化公司财务规定: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2个月付款。标的额为40万元以上(含40万元)时,根据甲方资金情况支付适当比例商票、财票或银票,票据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付款额的50%,期限不超过6个月)。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乏汽回收撬装设备 |
见技术附件 |
台 |
1 |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乏汽回收系统询价书文件》、《大庆石化炼油一部14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乏汽回收系统技术要求》。
2.3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详见附件《乏汽回收系统询价书文件》、《大庆石化炼油一部14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乏汽回收系统技术要求》。
3.1、本项目只允许生产商参与,提供生产商声明函;提供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近五年所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质量问题认定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提供相关承诺文件。
3.3、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合同签订日期在2019年1月1日以后,至少有1台(套)140万吨/年及以上催化裂化装置乏汽回收设备(系统)业绩,提供合同和使用单位出具的设备(系统)运行良好的证明资料,提供用户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如无法核实视为无效业绩),如合同中不能体现上述要求,须提供相应合同的技术协议。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知识产权纠纷,无正在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提供相应承诺文件。
3.6、投标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失信信息公告”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投标人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11-15 16:00:00至2024-11-20 23:59:59,(登录后查看)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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