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分行大楼智能会议系统维保项目采购公告

2024-11-15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分行大楼智能会议系统维保项目

2. 项目地点:交行指定地点

3. 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选取1家中标供应商,为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99号大楼3楼、5楼、16楼、17楼、江西中路200号7楼各会议室会议智能化设备,16楼办公室的智能化办公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后台控制系统、视频显示系统、音频扩声系统、灯光调控系统等)提供维修保养技术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指被交通银行作禁用或退库处理的供应商名单)(提供承诺函)。

3.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

4.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5. 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6. 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函)。

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8.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1.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上午9时30分至2024年11月25日下午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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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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