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召陵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漯河召陵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151、项目编号:召采磋
2、项目名称:漯河召陵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50,000.00元
最高限价:45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Z20240047801 |
漯河召陵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项目 |
450000 |
450000 |
是 |
45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漯河召陵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5.2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5.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6、合同履行期限:同上5.3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提供完整的劳务合同及项目负责人2024年1月以来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3近三年内未受到过各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处罚、通报批评、失信记分的供应商;(出具声明,格式自拟)
3.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可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供应商在成交后,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3.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供应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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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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