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海五垛寨山(汝州市)零甲醛秸秆环保板材及生物质材料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招标公告

2024-11-15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海五垛寨山(汝州市)零甲醛秸秆环保板材及生物质材料项目已由汝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411-410482-04-01-772084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五垛寨山(汝州市)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海五垛寨山(汝州市)零甲醛秸秆环保板材及生物质材料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

2.2招标编号:(登录后查看)

2.3项目地点:(登录后查看)

2.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103033平方米。

2.5标段划分: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中海五垛寨山(汝州市)零甲醛秸秆环保板材及生物质材料项目EPC总承包

第二标段:中海五垛寨山(汝州市)零甲醛秸秆环保板材及生物质材料项目监理

2.6招标范围:

一标段:中海五垛寨山(汝州市)零甲醛秸秆环保板材及生物质材料项目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办理相关手续、移交前维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二标段: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7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限:

(1)一标段计划工期:工期2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内完成)。

(2)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接委托人书面通知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完成工程竣工结算之日止,另含相应工程保修期的监理服务期限。

2.8质量标准

一标段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合格。

二标段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质量检验的合格标准。

2.9总投资估算:约35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条件);

3.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满足以下条件):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满足以下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要求。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对列入上述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本条(1)、(2)点要求。

3.6本次招标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最多由 3 家单位组成。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方之间的分工,需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②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资质和人员应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成员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即可,投标保证金等费用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办理,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各自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其余签名、签章等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能力。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不足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4项目总监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对列入上述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本次招标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11 月 16 日至2024年 11 月 22 日,每日9:00:00时至17:00:00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