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银行消费信贷部(信用卡中心)采购保险经纪公司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招标公告
2024-11-15项目名称:哈尔滨银行消费信贷部(信用卡中心)采购保险经纪公司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单价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采购需求:引入保险经纪公司作为中介,根据我行要求挑选并采购符合我行业务需要的承保保险公司及相关保险权益,为我行客户提供优质的保险权益服务,以及客户理赔问题的售后等服务
服务期限:3年
供应商数量:1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款: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所投设备、产品、服务等具有相关服务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
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且其被禁止参加采购的期限已届满的供应商。
4.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时间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近三年内未与哈行系统任何单位发生过诉讼争议,与哈行系统任何单位合作过程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未被列入《哈尔滨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用名单》和《哈尔滨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黑名单》。
6.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近三年来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9.供应商须能够提供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即增值税专用发票)。
10.供应商须承诺:如成交后,在合作期间不得拒绝接受哈尔滨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订单,不得在接受订单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否则,同意哈尔滨银行有权将其列入《哈尔滨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用名单》中。
(二)专用条款
1.供应商承接过与采购人需求相近、行业相近(金融类)的成功案例(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或原银保监局)颁发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
3.供应商可与保险公司之间进行保险费用的代收代付,并向采购人开具保险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请潜在供应商在2024年11月15日8点30分至2024年11月21日16点内,(登录后查看)获取。
2.售价:5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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