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科技(广东)有限公司10月份数字配电终端模组代工与现场技术服务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15本招标项目2024年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科技(广东)有限公司10月份数字配电终端模组代工与现场技术服务框架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科技(广东)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其他(已落实),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为了满足项目交付需求,标的1开展低压智能开关电气物联模组套件框架代工生产,标的2开展油浸式变压器状态量监测终端框架代工生产,标的3开展电缆头温度监测终端框架代工生产,标的4开展能源监测终端实施框架采购,具体见技术规范书。本次框架采购有效期为两年,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为合同签订主体。
2.2招标范围:为了满足项目交付需求,标的1开展低压智能开关电气物联模组套件框架代工生产,标的2开展油浸式变压器状态量监测终端框架代工生产,标的3开展电缆头温度监测终端框架代工生产,标的4开展能源监测终端实施框架采购,具体见技术规范书,本次框架采购有效期为两年。。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框架招标有效期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两年,框架采购协议承诺的采购金额见标的清单中的概算金额,采购金额允许上下限浮动比例(-20%,+20%)。框架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两年,协议期未满,实际采购量达到承诺采购量上限时,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量在承诺采购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的,自动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收取费用。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工期/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1 |
标的1:低压智能开关电气物联模组套件 |
低压智能开关电气物联模组套件1 |
1194 |
0.02273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两年 |
否 |
/ |
/ |
低压智能开关电气物联模组套件2 |
796 |
0.02273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两年 |
否 |
/ |
||||
2 |
标的2:油浸式变压器状态量监测终端 |
油浸式变压器状态量监测终端 |
530 |
0.199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两年 |
否 |
/ |
|
3 |
标的3:电缆头温度监测终端 |
电缆头温度监测终端 |
420 |
0.0952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两年 |
否 |
/ |
|
4 |
标的4:能源监测终端实施 |
能源监测终端实施 |
508 |
0.016027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两年 |
否 |
/ |
(1)报价表及报价要求:见各项目信息清单附件A、附件B、附件C、附件D。
(2)结算方式:结算时按中标结果、依据审定工作量及合同结算条款进行结算。
(3)各项目信息清单及其它附件对应附件表(如有):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附件 |
标的1:低压智能开关电气物联模组套件 |
低压智能开关电气物联模组套件1,低压智能开关电气物联模组套件2 |
附件A:标的1,标包1、标包2 |
标的2:油浸式变压器状态量监测终端 |
油浸式变压器状态量监测终端 |
附件B:标的2,标包1 |
标的3:电缆头温度监测终端 |
电缆头温度监测终端 |
附件C:标的3,标包1 |
标的4:能源监测终端实施 |
能源监测终端实施 |
附件D:标的4,标包1 |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不接受自然人参与。 |
2 |
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1-2023年报告。如2023年报告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0-2022年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审计意见非“否定意见”或非“无法表示意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事业单位应提供2021-2023年经批准的财务报表,如2023年报表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0-2022年报表;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
3 |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项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或承修类五级或以上许可。 |
标的4:能源监测终端实施[能源监测终端实施] |
4.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5日20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4年11月22日20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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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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