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2024-2025年福利业务运营支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151.1项目概况: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2024-2025年福利业务运营支撑服务项目,采购框架金额预估为1268万元(含税),具体结算金额以项目数量据实结算。
1.2招标内容:因福利业务运营支撑服务项目,需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属地化运营支撑服务。鉴于我司的资源和能力限制,为确保各项服务的有效实施和高质量完成,特提出本次采购,根据进入详细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数量,采购3-5家具备专业能力与丰富经验的运营服务商提供全面的营销活动规划与执行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设3-5个中标人,由综合得分排名前3-5名的中标候选人中标。
1.4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及份额分配:
①若进入详细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数量(n)满足:3≤n≤5,则确定n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中排名前n的将确定为中标人;n>5,则确定6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中排名前5的将确定为中标人。
②中标份额:若中标人为前3名,第一名50%,第二名30%,第三名20%;若中标人为前4名,第一名50%,第二名25%,第三名15%,第四名10%;若中标人为前5名,第一名50%,第二名20%,第三名15%,第四名10%,第五名5%。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服务费上限费率4.2%,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6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8月26日,具体时间合同约定。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供应商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至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一份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承诺书一份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3年前的同月同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2)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6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7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2024年11月15日17时00分至2024年11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同下)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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