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智慧数字互动录播教室-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15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智慧数字互动录播教室;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15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1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6.采购需求:公共卫生管理学院智慧互动录播教室项目以推动学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为教育教学提供智慧化、现代化、科学化的教学支撑环境为宗旨,基于现代信息技术,搭建自主式、个性化、协作型、泛在化的教学环境。本次采购的是智慧数字互动实训系统建设项目所需设备及安装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供货并完成安装;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三、获取磋商文件
1.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工作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线上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文本制作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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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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