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云南红塔银行昆明分行(石林、禄劝)、曲靖分行(师宗)主烟区自助银行装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15

  本招标项目云南红塔银行昆明分行(石林、禄劝)、曲靖分行(师宗)主烟区自助银行装修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2.1项目名称:云南红塔银行昆明分行(石林、禄劝)、曲靖分行(师宗)主烟区自助银行装修工程项目。

  2.2采购编号:2024

  2.3招标编号:CS2

  2.4建设地点:石林县鹿阜镇石林南路、禄劝县、师宗县文笔大道安瑞新城商铺。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装修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拆除、隔墙砌筑、装饰装修、玻璃门安装、电气安装、综合布线、消防工程、空调工程、物防(安防门)项目、门楣及标识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准)。

  2.6计划工期:40日历天【不包含等待公安、住建(消防)验收的时间】。

  2.7质量要求: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执行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工程建设的有关文件,满足并通过公安及消防验收。

  2.8项目预算:498266.88元(含税),具体详见招标控制价公布表。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任意一种资质:

  (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②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③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有效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及报告。

  3.4投标人自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除的除外);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未被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判决书生效时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发布“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及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由招标人查询确认)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自2024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2)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自2024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书面承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于2024年11月15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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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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