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尿素Ⅲ装置造粒塔顶粉尘治理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4-11-15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建设工期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尿素Ⅲ装置造粒塔顶粉尘治理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编号:SNZ
建设地点:山东省
项目概况: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尿素Ⅲ装置造粒塔顶粉尘治理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旨在通过EPC总包方式在造粒塔顶增设造粒尾气高效净化系统对尿素造粒塔出口排放尾气进行净化,同时回收尿素粉尘,用尿素解吸废水对回收的尿素粉尘进行溶解吸收,达到一定浓度后送至尿液槽,重新生产尿素。尿素排气筒尾气处理及配套设施。通过对尾气进行处理、回收,并入造粒塔尾气排放。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作服务范围及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尿素Ⅲ装置造粒塔顶粉尘治理改造项目 EPC 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安全专篇等)、采购、施工、项目管理、培训、单体试车、工程中间交接,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性能考核阶段提供指导与技术支持服务、保运、售后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及资料编制,并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作服务范围及技术要求》。
2.3 建设工期:
合同签订后 4 个月内完成中间交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工程进度计划。
2.4 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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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工程设计的规范及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的规范及标准要求,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 100%。
整体目标: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尿素造粒塔颗粒物指标≤10mg/m3,氨排放≤20mg/m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施工、采购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工程师或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设计经理具有工程师或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施工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为独立 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由设计或施工单位承担,应按照法律法规组建具备资质的管理团队,并对本项目整体负责。
3.5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围标、串标、骗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无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被列入“黑名单”限制投标的情况。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签订合同时必须携带原件验证,如若发现所提供资料无效,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4. 业绩要求
4.1 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尿素造粒塔干法除尘除氨的项 目业绩。
4.2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经验。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合同证明材料要包含合 2
同封皮、工程内容、合同签订页等相关资料。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原件扫描件或提供不真实的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 11 月 15 日起至2024 年 11月 20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 12 月 6 日 09 时 0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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