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伊犁州伊宁市清洁能源改造配套电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15
一、招标条件
伊犁州伊宁市清洁能源改造配套电网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备案。招标人为伊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犁州伊宁市清洁能源改造配套电网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2.工程规模:新建10千伏线路62.34千米,其中架空线路40.29千米,电缆线路22.05千米;改造10千伏线路0.75千米;新建低压线路25.16千米,改造低压线路26.51千米;新建断路器41座、400kVA变压器191台、二进四出环网柜19座;附属配套电力管网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65400224091401180002001 伊犁州伊宁市清洁能源改造配套电网建设项目(监理) 新建10千伏线路62.34千米,其中架空线路40.29千米,电缆线路22.05千米;改造10千伏线路0.75千米;新建低压线路25.16千米,改造低压线路26.51千米;新建断路器41座、400kVA变压器191台、二进四出环网柜19座;附属配套电力管网等。对本项目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澄清答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施工全过程监理。 5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监理·专业资质·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2)自治区外监理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 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含)以上专业注册证书;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 10时30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11月16日 1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0日 1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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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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