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2024-2026年度胜利油田552108隔声设备框架招标采购方案24903343隔声屏障招标公告
2024-11-16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2024-2026年度胜利油田552108隔声设备框架公开招标采购方案24903343隔声屏障,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隔声屏障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隔声屏障1000×3000×100 吸声材料 | 1.000 | 件 |
2 | 隔声屏障300×300 吸声材料 | 1.000 | 件 |
3 | 隔声屏障600×600 吸声材料 | 1.000 | 件 |
4 | 隔声屏障1000×2300×100 吸声材料 | 1.000 | 件 |
5 | 隔声罩板500×2000 吸声材料 | 1.000 | 件 |
6 | 隔声罩板1000×2000 吸声材料 | 1.000 | 件 |
7 | 隔声罩板300×2000 吸声材料 | 1.000 | 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接受《胜利油田物资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胜油局发〔2022〕48号文)相关内容约束,并在发生质量问题时按照该办法履行相关权力和义务(见附件)。(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货物交付并经检验或验收合格后,乙方凭结算单、发票等办理结算,甲方自乙方送交全套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后180日内完成价款支付。因乙方未及时开具发票或其它乙方原因导致款项延迟支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质保金规定参照合同条款。若有变化,按胜利油田分公司统一付款政策执行。(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接到用户服务要求后,响应时间不超2小时,根据需要保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5)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须承诺满足技术规格书主要技术参数要求。(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生产的隔声罩板或隔声屏障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须带有CMA认证或CNAS认证),检测项目须包括但不限于:盐雾试验持续时间≥1000小时,阻燃性能不低于A1级。同时提供检验报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cx.cnca.cn/CertECloud/qts/qts/qtsPage)查询截图,以上资料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报告签发日期限定为开标日前1095天至开标日前60日) (8)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1件隔声罩板或隔声屏障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采购订单)、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第一步:维护和选择发票”和“第二步:在投标文件中引用发票”功能提供的发票信息)。供货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限定为开标日前1095天至开标日前60天之间,以上资料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 (9)投标人须具有冲孔模具和冲压模具,提供与公司地址一致带经纬度(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数字)清晰设备照片及购置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第一步:维护和选择发票”和“第二步:在投标文件中引用发票”功能提供的发票信息)。发票时间限定为开标日前60天,以上资料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 (10)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物资和技术不侵犯他人的专利、商标及其他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由投标人负完全责任,并提供承诺函。(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无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无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1月16日9时0分 至 2024年11月21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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