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财务辅导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151、项目编号:dly
2、项目名称:云龙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财务辅导咨询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23万元
4、最高限价:23万元
5、服务范围及内容:
委派一名专业人员到安置办辅助会计人员完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行政、后扶、工会、功果桥电站及小湾电站)财务相关工作,2025年2月22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苗尾电站财务相关工作,主要内容为: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政府会计制度》、《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等有关要求,辅助做好会计核算工作,辅助审核原始凭证合理性、合规性、合法性,提出合理化建议,规范财务行为,保证资金规范运行;
(2)辅助单位编报项目预算、审核各项目申报资料;
(3)负责对拨付其他县直部门及乡镇的维稳工作经费、实施管理费进行检查,频次为一年两次,检查后出具内部检查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
(4)辅助后期扶持项目台账登记,确保所有项目数据台账、账务及后扶股登记数据一致。根据省办、州办要求,辅导财务按时更新填报“一网三平台”后期扶持项目、小湾水电站收支数据。
(5)辅助移民资金年度计划申报、拨付及资金使用审核、财务核算及财务管理、分析控制。
(6)辅助编制上报移民资金财务报表、业务资料归档。
(7)负责指导乡镇移民资金财务核算及管理、乡镇移民资金报账核销工作。
(8)负责日常业务指导和政策咨询,对单位在日常项目及财务核算、管理过程中遇到不清晰的事项,提供咨询意见。
(9)日常业务指导和政策咨询,对甲方在日常财务核算、管理过程中遇到了解不清晰的事项,提供咨询意见,避免违反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情况的发生。
(10)对安置办财务人员(1名)进行带教,带教范围包括:会计岗位职责内的相关内容。
(11)负责开展部分功果桥水电站、苗尾水电站资金清理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3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相关情况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满1年的,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声明函。
5.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日期起至今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磋商申请人应具备《代理记账许可证》;
7.投标人在此期间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承诺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5日到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元/份。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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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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