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凤舞佳苑西区二期生态护岸工程的招标公告

2024-11-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凤舞佳苑西区二期生态护岸工程 由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 局 以 平发改独山港投〔 2022〕47 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平湖市临港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建 设资金来 自 自筹 ,招标人为 平湖市临港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本工程 位于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凤舞佳苑西区二期 。

2.2 建设规模 :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凤舞佳苑西区二期生态护岸工程 主要包括 新建护岸、岸坡整治等。

2.3 招标范围: 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凤舞佳苑西区二期生态护岸工程 施工图纸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 60 日历天

2.5本次招标工程的单项合同估算价 约 626280元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 3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企业主要负责人4个岗位的A证)、B、C 证(1个),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

( 4)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未被项目所在地(平湖市或嘉兴市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 5)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工(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6)项目施工员、质检员和安全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7)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https://jsgl.slt.zj.gov.cn/),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3. 4 本次招标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 4 年 11 月 15 日至投标 截止 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 截止 时间(投标 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 4 年 11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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