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会展中心空调机组表冷器清洗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2024-11-18标段/包名称: | 深圳会展中心空调机组表冷器清洗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241 |
报价方式: | 总价包干 | 采购控制价(元): | 228300 |
采购控制价说明: | |||
采购控制价说明附件: |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启形式: | 线下开启 |
投标/响应文件: | 线下递交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否 | ||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 否 | ||
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 | ||
服务期(天): | 90 | 服务期说明: | 自合同签订后起算90个日历日,完成竣工验收。 |
招标/采购范围: | 对深圳会展中心在用的56台风柜表冷器翅片进行清洗。具体工程量详见附件。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合法运作独立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截止至本项目报名前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失信名单,被列入失信主体、经营异常且尚在处罚期内或未完成异常行为处理及信用修复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需提供如下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或公司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基础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栏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网页截图和事业单位证明)。 (2)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的人员。(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本项目授权代理人,则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或其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文件;各证明书须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3)投标人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的连续社保证明(证明需包括可查验社保信息的验真码或其他验真方式的完整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截止日上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的,则可以往前顺推一个月。 (4)未被列入深圳会展中心“不合格”供应商的。(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资料) (5)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提供该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或非法分包。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11-18 12: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1-23 12:00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4-11-23 12:00 |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 | 2024-11-24 12:00 |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4-11-28 12:00 | 开标时间: | 2024-12-02 14:30 |
文件获取地点: | …… | ||
开标地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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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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