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湖北龙源黄冈市(90.0054MWp)户用光伏EPC工程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逆变器、支架)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18
我公司承建的湖北龙源黄冈市( 90.0054MWp)户用光伏EPC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 自 业主拨付 ,项目业主 为湖北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 落实,招标人为 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龙源黄冈市( 90.0054MWp)户用光伏EPC工程项目 经理部  , 自购物资逆变器、 支架 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 613号令);

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 27号);

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 12号);

5.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 2021〕27号);

6.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7. 本次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三、项目概况

湖北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黄冈市 90MWp 户用光伏项目拟建于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浠水县、罗田县、黄梅县、团风县、英山县、红安县、武穴市、麻城市和黄州区,拟利用开发区域内居民住宅进行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整体规划容量为 90MWp,拟采用 6 35 Wp (1134mm*2465mm)及以上单晶硅组件,一户一并,220/380V 全额上网模式,最终按实际并网容量据实结算,总容量不超过 90.0054MWp 。

四、招标内容

具体招标采购 物资 的规格型号、交货期及各包件数量详见附表。

序号

包件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计划数量

备注

1

NBQ01

NBQ01

组串式逆变器

15kW

715

 

2

组串式逆变器

17kW

750

3

组串式逆变器

20kW

1230

 

4

组串式逆变器

25kW

900

5

组串式逆变器

30kW

380

6

组串式逆变器

36kW

390

7

组串式逆变器

40kW

385

8

组串式逆变器

50kW

250

9

并网配电箱

0.4kv,GPRS防雷模块(20KW)

1600

 

10

并网配电箱

0.4kv,GPRS防雷模块(30KW)

2000

 

11

并网配电箱

0.4kv,GPRS防雷模块40KW

800

 

12

并网配电箱

0.4kv,GPRS,防雷模块(50KW)

350

 

13

并网配电箱

0.4kv,GPRS,防雷模块(60KW)

250

 

14

通信采集模块

 

5000

 

15

电网 698通讯模块

 

5000

 

合计:

     

20000

 

序号

包件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计划数量

备注

1

ZJ01

支架

41*41*2.0,Q235B(锌铝镁)

1992

 

2

阳光棚方管

100*50*2.0,S350GD27厚度2.0

2267

 

3

纵向小水槽

80*10*2437,3003材质厚度0.8

61600

 

4

横向小水槽

114*58*4000,3003材质厚度0.8

15150

 

5

横向屋脊水槽

150*78*4000,3003材质厚度0.8

7050

 

6

中水槽

120*40*4000,3003材质厚度0.8

11100

 

7

大水槽 (主水槽)

180*150*4000,3003材质厚度0.8

11100

 

合计:

     

110259

 

计划数量仅作招标的初步依据,实际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抵扣税率为 13%。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 物资 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生产设备、检测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 须提供 相关 财务 报表。 2023年后注册成立的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相关财务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其产品在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投标物资须具有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物资具有近两年供货证明(中标通知书或供应合同) 至少一份 , 2023年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对供货业绩不做要求。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投标或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属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 名录内的供货商。

8.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2024年11月 18 日 -2024年11月 23 日同时发布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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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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