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安阳工学院智能变电站协同创新平台实验室项目1包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11-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安财竞

2、项目名称:安阳工学院智能变电站协同创新平台实验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780,000.00元

最高限价:52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安财竞谈-2024-49-1

安阳工学院智能变电站协同创新平台实验室项目1包二次

520000

52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安阳工学院智能变电站协同创新平台实验室(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

5.2、交验期:60天;

5.3、交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起3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专项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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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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