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马脊梁矿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招标公告

2024-11-18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马脊梁矿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C302-ZB-241024813、SXMTZB2402F-1169(G))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马脊梁矿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招标项目编号:JNC302-ZB-241024813、SXMTZB2402F-1169(G)),已由中共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马脊梁矿委员会以晋控煤业马党纪字〔2024〕11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马脊梁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马脊梁矿位于山西晋北煤炭基地大同矿区,行政区划属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左云县管辖。主工业场地位于大同市云冈区高山镇黄土沟村南50m处。该矿为生产矿井,现生产规模为430万吨/年,生产能力拟核增至800万吨/年,同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编写《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马脊梁矿800万t/a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取得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马脊梁矿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标段内容:提供通过技术审查的环评报告(报批本),取得省级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批复文件。

2.3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应根据项目时间节点执行工作,在提供必要基础资料后120日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审稿编制,通过技术评审并取得专家意见,10日内完成报告书修改并报技术评估单位,30日内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具有法律效率的批复文件。

2.5服务标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规范要求,通过技术评估,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马脊梁矿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具备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次本单位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类似业绩指: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和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③批复文件(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11-18    17:30至2024-11-25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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