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智慧能源一体化管控项目(二期)水厂集控项目水厂自动加药系统招标公告

2024-11-1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智慧能源一体化管控项目(二期)水厂集控项目-水厂自动加药系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江苏金恒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智慧能源一体化管控项目(二期)水厂集控项目-水厂自动加药系统

交货期: 12月中旬完成设备到货(具体见招标文件) 

项目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需设备的设计、采购、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技术服务等以及项目交付的过程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察、需求调研、方案设计、施工指导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要求》 

本次招标标段为: 智慧能源一体化管控项目(二期)水厂集控项目-水厂自动加药系统 

标的物清单详见公告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智慧能源一体化管控项目(二期)水厂集控项目-水厂自动加药系统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

  专用资格条件

  1、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① 投标单位需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包括实施案例的供货合同、发票扫描件。

② 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关键核心设备“水质检测探头、现场操作箱、控制器”需满足第三部分第2.4章节供货设备技术要求。确定预中标单位后,需提供样品进行测试。(提供承诺)

③ 投标单位所使用的主体设备在国内未出现过不良使用记录。如用户投诉、非正常停产等。承诺所选用设备型号5年内不停产,不终止售后服务。(提供承诺)

投标方为主要设备制造商(原厂),或在投标时提供制造商(原厂)针对本次项目的原厂授权。(注意:同一品牌不能授权两家或两家以上,如有发生,则否决其投标)

  3、技术要求加“*”为关键技术指标,须逐条响应,若关键技术指标不满足招标要求,则否决其投标(针对设备的技术性能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对应详细陈述其实际指标值,不能简单地以“满足”、“符合”之类的字样来响应,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响应,提供承诺。)

  4、满足工期要求,提供承诺

  5、投标方承诺在本次报价投标前,已充分了解本项目,可以完成本技术要求中约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量。

  6、满足技术要求10中的售后及质保要求(提供承诺)

  7、响应招标文件中付款周期及付款方式(提供承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18日 13时30分  至  2024年11月26日 08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0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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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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