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安阳市北关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污染防治智慧管控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18

 

项目概况

安阳市北关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污染防治智慧管控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4-16
2、项目名称:安阳市北关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污染防治智慧管控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最高限价:17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24-16-1 安阳市北关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污染防治智慧管控服务项目 1700000 1700000 17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通过引入第三方专家团队,运用专业知识和先进技术手段,为北关区提供更精准、更科学、更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支持,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防治和监管执法实时化、精细化、科学化,实现对污染物的实时监控、精准排查、精细化管理,有的放矢的治理区域环境污染,并结合考核目标,配合北关区顺利的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配合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区域工作的顺利展开。服务期限一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二章 第 2 条。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在符合性证明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 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投标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经投标人电子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9日 至 202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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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