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巷乘人车智能化及电机车辅助驾驶研究招标公告
2024-11-19
招标编号 |
GN2 |
发布日期 |
2024年1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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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平巷乘人车智能化及电机车辅助驾驶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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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
招标人 |
平安煤炭开采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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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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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目前,朱集东矿主要使用 PRC18-9/3型平巷乘人车运人,日常运行中存在平巷乘人车到站后未停稳时乘坐人员就抢夺打开车门下车现象、易出现下车时摔伤事故;同时平巷乘人车与牵引电机车之间的摘挂钩采用人工摘挂钩、全靠电机车司机与押车工相互配合,存在电机车司机与押车工之间信号传递不清或配合不默契时导致销链挤手砸脚风险。尤其夜班时牵引平巷乘人车的电机车司机存在瞌睡或精神不集中现象,如果前方轨道质量不好或前方有行人等状况时,司机不能及时发现易出现运输事故等。针对以上电机车和平巷乘人车运输过程实际存在的现状,现有的电机车辅助运输系统管理还存在较多安全隐患,押车工和电机车之间虽有信号联络,但很难实现对电机车司机的有效管理和规范化运输。基于此,开展《平巷乘人车智能化及电机车辅助驾驶研究》科研项目攻关,研究一种电机车自动摘挂钩系统、智能化平巷乘人车、轨道电机车辅助驾驶系统、押车工和电机车司机之间信号联络装置等,提高矿井辅助运输管理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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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平巷乘人车智能化及电机车辅助驾驶研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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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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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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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证书影印件)。 2、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在煤矿电机车研究方面具有产品的设计制造能力,具备完善的开发研究设备、研究手段和研究队伍和试验场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须提供承诺) 3、投标人应从事过煤矿电机车相关项目研发、制造,其研发制造成果获得过煤安证(须提供煤矿电机车相关煤安产品认证证书)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煤矿电机车领域相关研究5年以上工作经验,对项目相关理论、设备及工艺有充分的了解。(须提供职称相关证明材料及研究经验承诺)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本项目要求的许可证、资质证书状态。(须提供承诺) 6、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承诺) 7、信用要求: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被列入淮河能源集团“黑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适用的行政区域、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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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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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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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
获取文件的时间 |
于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下午17:00 整(北京时间)。 |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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