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重招的2024101150万芳烃项目加氢裂化装置绕管换热器缠绕管式换热器招标公告

2024-11-19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2024101150万芳烃项目-加氢裂化装置绕管换热器缠绕管式换热器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缠绕管式换热器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管式换热器

1.000

2

管式换热器

1.000

3

管式换热器

1.000

4

管式换热器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必须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压力容器设计、压力容器制造A1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2024年8月)石油化工装置具有同类装置、同类设备(绕管式换热器)及材料(铬钼钢+堆焊)、类似工艺条件(设计压力不低于15MPa)、直径不低于Φ2000mm、数量不低于5台的制造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证明材料(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材料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复印件均视为无效业绩)。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满足招标方《中国石化九江分公司供应商数字化交付管理规定(供应商版)》(见附件2)要求,提供数字化交付文件资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1月19日11时30分 至 2024年11月24日11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0日9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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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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