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成都能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5年复合杂环季铵盐、炔醇甲酰胺溶液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2024-11-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成都能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5年复合杂环季铵盐、炔醇甲酰胺溶液材料采购招标人为成都能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成都能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5年复合杂环季铵盐、炔醇甲酰胺溶液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成都能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5年复合杂环季铵盐、炔醇甲酰胺溶液材料采购。

2.2 项目概况:根据成都能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安排,我公司2024年11月至2025年12月预估需求复合杂环季铵盐1000吨(集团公司物资分类八位码12050303)、炔醇甲酰胺溶液350吨(集团公司物资分类八位码12050802),按实际使用数量据实结算;估算金额3782.5万元,含13%增值税、运输费、包装费等所有费用。

2.3 招标范围:复合杂环季铵盐预估1000吨、炔醇甲酰胺溶液预估350吨。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具体采购数量,不对各中标人做采购数量承诺,中标人应能接受采购数量不确定的风险。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3782.5万元(含税,税率暂定13 %),项目清单见第五章供货要求。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 工期(服务期或交货期):服务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招标人需求分批次交货,每批次订单下达后3天内送指定地点。

2.6 施工地点(服务地点或交货地点):成都能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库房(泸州、眉山)或川内指定地点。

2.7 质量标准:投标产品必须满足第五章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中表1、表2中的技术指标要求,并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出具时间投标截至日前6个月,否则否决投标。

2.8授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若价格得分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依照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

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为N:

通过初评的有效投标人数为N≥8时,推荐7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最终确定6名中标人;

当N=7时,推荐6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最终确定5名中标人;

当N=6时,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最终确定4名中标人;

当N=5时,推荐4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最终确定3名中标人;

当N=4时,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最终确定2名中标人;

当N=3时,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最终确定1名中标人;

当N<3时,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具备竞争性,若具备竞争性,继续进行详细评审,并推荐所有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确定1名中标人;若不具备竞争性,则不再进行详细评审,招标失败。

若中标人为6家,原则上排名靠前的中标人获得较大工作量,分配第一名中标人工作量不低于20%,分配第二名中标人工作量不低于17.5%,分配第三名中标人工作量不低于15%,分配第四名中标人工作量不低于12.5%,分配第五名中标人工作量不低于10%,分配第六名中标人工作量不低于7.5%;

若中标人为5家,原则上排名靠前的中标人获得较大工作量,分配第一名中标人工作量不低于22.5%,分配第二名中标人工作量不低于20%,分配第三名中标人工作量不低于17.5%,分配第四名中标人工作量不低于15%,分配第五名中标人工作量不低于12.5%;

若中标人为4家,原则上排名靠前的中标人获得较大工作量,分配第一名中标人工作量不低于25%,分配第二名中标人工作量不低于22.5%,分配第三名中标人工作量不低于20%,分配第四名中标人工作量不低于17.5%;

若中标人为3家,原则上排名靠前的中标人获得较大工作量,分配第一名中标人工作量不低于30%,分配第二名中标人工作量不低于27.5%,分配第三名中标人工作量不低于22.5%; 若中标人为2家,原则上排名靠前的中标人获得较大工作量,分配第一名中标人工作量不低于50%,分配第二名中标人工作量不低于30%; 若中标人为1家,第一名中标人分配全部工作量。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相关情况报西南油气田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代理商投标,只允许制造商投标。

*3、人员资格和要求:投标人具有应用化学、有机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或石油工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至少1人,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þ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页、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页、会计师事务所盖章页、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页等组成审计报告的所有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5.2 投标人2021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5.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5.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5.1-5.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5.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6.其他要求:投标人须书面单独承诺接受一年以上的付款周期,以及不低于50%以上的承兑汇票;投标人须书面单独承诺若中标,接受工作量不确定的风险;投标人须书面单独承诺根据招标人需求分批次交货,每批次订单下达后3天内送至指定地点;投标人须书面单独承诺根据招标人要求免费回收投标产品包装桶,未承诺的否决投标。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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