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业务部-中国海油2025-2027年度高强度缆绳采购招标公告
2024-11-19项目名称:天津业务部-中国海油2025-2027年度高强度缆绳采购
工程项目名称:天津业务部-中国海油2025-2027年度高强度缆绳采购
项目概况:此次招标项目为中海油高强度缆绳一级集采年度供货协议,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3年(1+1+1)。本次协议采办范围为:直径不超过120mm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为原料制成的8 股编绳(L型)、12 股编绳(T型)和复编缆绳(C型)。本次招标项目如果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为4家将签署2家(一主一备),如果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不多于3家将签署1家。当招标人认定投标竞争性不充分时,可否决全部投标;当发生不可抗力或招标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取消原因时,招标人可终止招标。
项目所在地:天津市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标段信息
1. 天津业务部-中国海油2025-2027年度高强度缆绳采购 标段
标段(包)编号:24-C
发标日期:2024年11月19日
主要技术规格:直径不超过120mm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为原料制成的8 股编绳(L型)、12 股编绳(T型)和复编缆绳(C型),具体以实际采购订单及技术要求为准。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订单签订后30天(日历天)内,提供货物到需求方现场库房,对交货期如有特殊要求,可由买卖双方另议并达成一致后进行签署,具体以实际订单要求为准。
交货数量:预估数量149400米,本次招标数量为预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执行量为准。
招标范围:此次招标项目为中海油高强度缆绳一级集采年度供货协议。本次协议采办范围为:直径不超过120mm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为原料制成的8 股编绳(L型)、12 股编绳(T型)和复编缆绳(C型)。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3.1 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属性: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制造商无直销模式,且投标人为制造商同一集团负责销售投标所投产品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商或其上级单位证明上述事项的证明文件),则视投标人为制造商。1)投标人厂房若为自有厂房则提供自有厂房的产权证。 2)投标人厂房若为租赁厂房则提供有效期内(有效期指租赁合同有效期涵盖投标截止日)的租赁合同(须有双方签字或盖章)。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3.3质量体系认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至少包含缆绳或化纤缆绳/绳索的制造(或生产),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4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且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船级社(ABS或DNV或BV或CCS其中之一)工厂认可证书,认可产品明细中应包含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缆绳,认证范围要求不小于100mm直径(结构不限)。 3.5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缆绳的供货业绩,业绩合同应包括本次招标的同类产品中技术规格最高复编绳(C型)120mm的供货业绩,以上业绩可以在一个或多个合同(含订单)中体现,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及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6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2021-2023年净利润不能连续为负,年均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总额/资产总额;年均资产负债率=三年资产负债率之和/3。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且成立以来的年均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11月19日 至 2024年11月25日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