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心血站血浆速冻机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4-11-18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心血站血浆速冻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60
最高限价(万元):60
采购需求:采购血浆速冻机1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进口设备6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执行政策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心血站血浆速冻机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2)若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且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授权文件之一:投标人须提供产品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协议或其他多级授权(二级及以下授权)。投标人授权若为其他多级授权,须同时提供上级所有授权(授权路径清晰完整),若授权中明确规定不能转授权的,转授权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1-19 06:00至2024-11-26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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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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