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人保财险深圳分公司灾后卫星应急通信保障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19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 竞争性磋商条件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人保财险深圳分公司灾后卫星应急通信保障设备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项目资金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自筹,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前来响应。

二、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深圳分公司灾后卫星应急通信保障设备项目

2.2(登录后查看)

2.3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1家供应商,由其为采购人提供1台卫星应急通信保障设备,并负责安装、调试及售后维保服务等。具体采购清单及相关要求详见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2.4项目预算:含税50万元。

2.5交货期(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供应商须在30个工作日内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本项目设置最高含税响应限价为5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经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资格声明函。

3.5 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15日内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采购人或评审委员会可在响应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供应商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审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3.6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已不在禁入期内,需提供资格声明函。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必须提供《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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