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图木舒克经开区达坂山工业园(印染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2024-11-19
一、招标条件:

  本图木舒克经开区达坂山工业园(印染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发[2024]298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图木舒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图木舒克经开区达坂山工业园

  3.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3万m³/d。配套建设尾水泵房;污水管网13km,管径DN800;蓄水池一座,有效库容100万m³。污水处理主体工艺采用“格栅+曝气沉砂池+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水解酸化池+AAOA-MBR池+臭氧氧化池+曝气生物滤池+滤布滤池+接触消毒池”,污泥采用“机械浓缩+板框压滤机+低温干化”工艺,臭气处理采用“碱喷淋+生物除臭”工艺。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6603004002240724002001

图木舒克经开区达坂山工业园(印染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跟踪审计)

对本项目建设规模所有内容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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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资格要求: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合格、有效,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分公司投标不予以认可,总公司与子公司或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过1项工程类完工结算审计或实施阶段跟踪审计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提供合同或协议,时间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为准,未注明时间的,视为无效业绩)。4.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在信用中国网站上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建设领域行政处罚信息(注:此处建设领域包含招投标过程处罚);(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6)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领取时间:2024年11月20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11月25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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