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中药水提取成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19
项目名称: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中药水提取成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中药水提取成套设备

100

1批

具体内容包括:设备的制造(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测试、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直至通过采购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验收以及质量保修、免费维保等全部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是 ■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应承诺将采购项目中不低于40%的金额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

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商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附件和附页);《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①:压力容器制造;②: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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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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