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流动式起重机维修集中招标公告

2024-11-19

2025年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流动式起重机维修集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成本计划、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本项目采用集中招标方式,由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物资设备部授权委托组长单位第四采油厂发起。项目内容为大庆油田所属单位使用的流动式起重机(主要包含轮胎起重机和履带起重机)维修。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数量确定原则和中标价格(或结算价格的确定方式),不确定具体的设备维修工作量和具体单位,设备维修工作量由设备使用单位按需求最终确定。

入围通知书由公开招标授权组长单位确认后发放。待使用单位确定各自需求,上报油田公司物资设备部,由物资设备部确定具体工作量,并审批后,下发工作量,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根据投资金额(工作量)收取中标企业代理费并发放中标通知书,使用单位与中标企业签订服务合同。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集中招标方式,由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物资设备部授权委托组长单位第四采油厂发起。项目内容为大庆油田所属单位使用的流动式起重机(主要包含轮胎起重机和履带起重机)维修。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数量确定原则和中标价格(或结算价格的确定方式),不确定具体的设备维修工作量和具体单位,设备维修工作量由设备使用单位按需求最终确定。待使用单位确定各自需求,上报油田公司物资设备部,由物资设备部确定具体工作量,并审批后,下发工作量,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根据投资金额(工作量)收取中标企业代理费并发放中标通知书,使用单位与中标企业签订服务合同。

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对入围候选人依次进行现场核验厂房、设备、人员、业绩、资质证书等,如果核验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或者入围候选人放弃中标、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入围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将取消入围候选人资格并上报其失信行为,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入围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入围候选人为入围人。

2.3其他说明:

(1)评标委员会推荐所有有效投标人为入围候选人,在合格投标人5人及以上的情况下,确定排名前4名的投标人为(入围)人,合格投标人不足5人,末位淘汰,报名投标人不足3人或者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该项目流标。

(2)中标结果有效期: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中标结果终止执行。

   a.招标人和全部入围人协商一致终止的;

   b.招标的市场行情出现较大波动,招标人认为应当重新招标的;

   c.全部入围人均不能正常履约的;

   d.出现不可抗力或其它原因,全部入围人被确定为不再具有履约能力的;

   e.招标人认为可以终止执行的其它条件。;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2月31日(实施周期不得早于2025年01月01日)。

2.5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市。

2.6 计划投资:人民币5500万元(含税)。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给予进行相应处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类及以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经营范围包含车辆维修相关内容;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安装或改造或修理,子项目为流动式起重机。

3.4 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大庆市具备固定厂房,维修厂房通体面积(单层中间无隔断)不少于800㎡,高度不小于6m,厂房宽度不小于10m(由投标方提供厂房平面图并进行标注面积、宽度、长度、高度,标注不全或未标注或标注无计量单位,视为无效做否决处理),只计算一个维修厂房面积。【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厂房的经纬照片(自动生成:经度;纬度;地址;时间)】。

3.5 投标人厂房内须具备桥(门)式起重机1台(10吨及以上),地沟1个(地沟长度应不少于6米,宽度范围0.6米(含)-1米(含),深度不低于1米)。

3.6 投标人须具备1名“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

3.7、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到甲方设备现场拆除、维修、安装设备;

3.8、投标人须承诺总成件及主要部件质保期至少12个月,其他零部件质保期至少6个月;

3.9、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于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企业。

3.10、投标人需承诺:(1)本次投标提供评标资料全部真实准确;(2)同意接受招标人或合同签订人在合同签订前进行现场核验厂房、设备、人员、业绩、资质证书等,如果核验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将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厂房或设备,在本项目有效期内,保有唯一使用权。投标文件中如有不同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异常一致内容,包括厂房、设备等影像资料所体现的客观事实雷同,视为围标串标,涉及本行为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并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处理;(4)经招标人考察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接受招标人给予的相应处罚。

3.11、投标人失信分: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9日21:00:00至2024年11月26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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