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盘富村小木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1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盘富村小木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1.159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7.4667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31000

合同包

标的名称

数量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磋商保证金(元)

1

盘富村小木屋项目

1项

1711595

1574667

建筑业

31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绿色建材: 适用,按相关规定执行。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为工程类项目,所属行业划分为“建筑业”。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未提供或提供声明函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若谈判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0日  至 2024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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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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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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