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中国联通网络规划和技术支撑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中国联通网络规划和技术支撑集中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2024年中国联通网络规划和技术支撑集中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TC24;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建设地点:全国31省、自治区、直辖市;

2.7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主要采购内容为:2024年-2025年中国联通网络规划及技术支撑服务;

2.8采购有效期/服务期限:详见合同条款;

2.9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10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最多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中标人数量

份额分配

第一名

第二名

1

100%

——

2

90%

10%

2.11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基准报价项最高限价为312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

3.2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同专业、同等级及以上资质。

注: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以评审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惩戒对象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4投标人在近三年(自2021年10月1日起)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加盖企业公章的合规经营承诺书为准。

3.5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3.6处于禁入期内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中的禁入型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交《合规经营承诺书》及《单位负责人、控股及管理关系等信息一览表》及《承诺函》等附件。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9日23时00分至2024年11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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