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高新区公共汽车有限公司2024年10辆纯电动小型客车采购公告
2024-11-19肇庆高新区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2024年1 0 辆纯电动小型客车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肇庆高新区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2024年 10 辆纯电动小型客车采购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经 肇庆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批准,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施招标活动,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2 项目编号 : ZQJT
1.3 招标方式:自主招标
1.4 招标项目类型: 货物
1. 招标内容和范围
1.1 本项目招标内容和范围: 1 0 辆纯电动小型客车( 9座) 。
1.2 本项目交货期为 2024 年 1 2 月 1 0 日前(含) 。
1.3 本项目交货地点位于 广东省肇庆市 高新 区 滨江路正隆作业区肇庆高新区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或甲方其他指定地点 。
1.4 货物质量标准和主要性能指标如下: 本项目采购货物为新能源纯电动中级营运客车( 9座)1 0 辆,车身长度 5 -5.5 米,电池材料为磷酸铁锂,动力电池组总容量 >=50kwh ,车身颜色为白色;货物(车辆)为中国境内合法制造和可合法销售且符合国家质量技术检验标准和节能环保技术标准的产品,车辆必须为全新(包括所有辅件、专用工具等)、生产日期为 202 4 年 6月或之后,无刮伤、无碰撞、无水浸等导致车辆价值受损的情况,且符合入户登记上牌手续的法定要求。质量指标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供应商(或厂家)确定遵照的货物(车辆)有关标准及技术规格参数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及本项目需求,具备相关合格证书和车辆相关证明文件。
2. 标段划分
3.1 标段划分及最高限价: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
1 |
1 0 辆纯电动小型客车采购 |
1200000 |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投标人为汽车制造或汽车销售企业;
( 3 )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 2)与同一标段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
( 3)与同一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 关系。
( 4)与同一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
(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广东省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4.3 本次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 参加招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登记时间
从 2 024 年 11 月 19 日 14:30 时至 2024 年 11 月 2 3 日 24:00时(北京时间)止。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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